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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前期烦躁障碍

诊断标准

A. 在大多数的月经周期中,下列症状中至少有5个在月经开始前1周出现;在月经开始后几天内症状开始改善,在月经1周后症状变得轻微或不存在。

B. 必须存在下列1个(或更多)症状:

1.明显的情绪不稳定(例如,情绪波动、突然感到悲伤或流泪,或对拒绝的敏感性增强)。

2. 明显的易激惹或愤怒或人际冲突增多。

3.明显的抑郁心境、无望感、或自我贬低的想法。

4. 明显的焦虑、紧张和/或感到烦躁或有站在悬崖边的感觉。

C.必须另外存在下列1个(或更多)症状,结合诊断标准B的症状累计符合5个症状。

1.对日常活动的兴趣下降(例如,工作、上学、朋友、爱好)。

2. 主观感觉注意力难以集中。

3.昏睡、易疲劳或精力明显不足。

4.明显的食欲改变,进食过多或对特定食物有渴求。

5. 嗜睡或失眠。

6.感到被压垮或失去控制。

7.躯体症状,例如乳房疼痛和肿胀,关节或肌肉疼痛,感觉“肿胀”或体重增加。

注:在过去一年绝大多数的月经周期中,必须符合诊断标准A—C的症状。

D. 这些症状与临床上明显的痛苦有关,或干扰了工作、上学、平常的社交活动或与他人的关系(例如,回避社交活动,在工作、学校或家庭中的效率下降)。

E. 这种障碍不仅仅是其他障碍症状的加重,例如重性抑郁障碍、惊恐障碍、持续性抑郁障碍(恶劣心境),或某种人格障碍(尽管它可以与这些障碍中的任一种共同出现)。

F. 诊断标准A应该在至少两个症状周期中,通过前瞻性的日常评估予以确认。

(注:在确认之前可以临时作出诊断)。

G. 这些症状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例如,滥用的毒品、药物,或其他治疗)的生理效应或其他躯体疾病(例如,甲状腺功能亢进)。

记录步骤

如果症状不能通过对至少两个症状周期的前瞻性的日常评估予以确认,则应在诊断的名称后备注“临时”(即“经前期烦躁障碍,临时”)。

诊断特征

经前期烦躁障碍的基本特征是表现出心境不稳定、易激惹、烦躁不安和焦虑症状,在月经周期的经前期反复发作,紧随月经来潮减轻,或在来潮之后减轻。这些症状可能伴随行为和躯体症状。症状必须在过去一年发生于绝大多数的月经周期中,而且对工作或社交功能产生负面影响。伴随症状的强度和/或表现可能与受影响女性的特征性社会文化背景、家庭视角及诸如宗教信仰、社会容忍度和女性性别角色问题等更多特定因素紧密相关。

通常,症状在月经来潮前后达到顶峰。虽然症状延续到月经前几天的状况并不少见,但个体必然在月经来潮后的卵泡期有一个无症状阶段。核心症状不仅包括心境和焦虑症状,通常也会发生行为和躯体症状。然而,如果缺少心境和/或焦虑症状,仅仅有躯体和/或行为症状,则不足以做出诊断。症状的严重程度(但不是持续时间)可以与其他精神障碍相当,例如重性抑郁发作或广泛性焦虑障碍。为了确认临时诊断,需要对至少两个症状周期的前瞻性症状进行日常评估。

支持诊断的有关特征

在月经周期的黄体期后期,可出现妄想和幻觉,但很少见。经前期阶段被认为是自杀的高危期。

患病率

月经来潮的女性中,经前期烦躁障碍的12个月患病率在1.8%和5.8%之间。

如果评估仅仅是基于她们的回顾报告而不是对症状进行前瞻性的日常评估,则患病率会显著地被夸大。然而,基于1—2个月症状的日常记录而评估的患病率可能欠缺代表性,因为症状最严重的个体可能无法坚持评估过程。经前期烦躁障碍最严格的患病率估计为:1.8%的女性症状符合诊断标准且没有功能损害,1.3%的女性症状符合诊断标准且有功能损害,但未共存其他精神障碍症状。

发展与病程

经前期烦躁障碍可以起病于月经初潮后的任何时间。随访40个月以上,新案例的发生率力2.5%(95%的置信区间=1.7—3.7)。有意思的是,很多个体在接近停经时报告症状恶化。症状在停经后停止,然而周期性激素替代治疗可能重新引发症状。

风险与预后因素

环境的:与经前期烦躁障碍表现有关的环境因素包括应激、人际关系创伤史、季节变化和女性性行为的总体社会文化因素,特别是女性的性别角色。

遗传与生理的:经前期烦躁障碍的遗传性是未知的。然而,对于经前期症状,估计遗传性为30%—80%,对于经前期症状中最稳定的部分进行评估,遗传性约为50%。

病程影响因素: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女性相比不使用的女性,可能经前期的主诉更少。

文化相关的诊断问题

经前期烦躁障碍不是属于特定文化的综合征,在美国、欧洲、印度和亚洲都曾观察到这样的个体。尚不清楚发生率是否因种族而异。尽管如此,症状的频率、强度和表现,以及寻求帮助的模式,可能受文化因素的显著影响。

诊断标记物

如前所述,经前期烦躁障碍的诊断,需要有2个月的前瞻性症状评估来确认。多种测评方法,包括“问题严重程度的日常评估”,以及“经前期心境症状的视觉模拟量表”,已经通过了有效性检验,并普遍运用于经前期烦躁障碍的临床试验。

“经前期紧张综合征评估量表”有自我报告和观察者报告两个版本,两者都已通过了有效性检验,并广泛运用于测量女性经前期烦躁障碍的严重程度。

经前期烦躁障碍的功能性后果

症状必须与月经前一周临床意义上的痛苦和/或社交或职业功能的显著损害有关。社交功能的损害可能通过夫妻失和,与孩子、其他家庭成员或朋友的关系问题体现出来。慢性的婚姻或职业问题不应与仅由经前期烦躁障碍引起的功能失调相混淆。

鉴别诊断

经前期综合征:经前期综合征不同于经前期烦躁障碍,经前期烦躁障碍需要的至少5个症状,经前期综合征都不需要,而且也不必具备情感症状。该疾病可能比经前期烦躁障碍更常见,尽管对经前期综合征患病率的评估有差异。在月经盾期的经前阶段,经前期综合征与经前期烦躁障碍表现出一些共同的症状特点,然而经前期综合征的程度较轻。经前期内有躯体或行为症状表现,不伴有特定情感症状,可能符合经前期综合征的诊断标准,而不符合经前期烦躁障碍的诊断标准。

痛经:痛经是一种疼痛的月经综合征,但区别于以情感变化为特征的综合征。而且,痛经症状起始于月经来潮,然而经前期烦躁障碍的症状,根据定义,是起始于月经来潮之前,尽管也可能延续到月经前几天。

双相障碍、重性抑郁障碍和持续性抑郁障碍(恶劣心境):很多患有(自然发生或物质/药物所致)双相或重性抑郁障碍或持续性抑郁障碍的女性相信自己患有经前期烦躁障碍。然而,当她们记录症状时,会认识到其实不符合经前期模式。患有其他精神障碍的女性可能经历与月经周期不相关的慢性或间歇性症状。然而,月经来潮构成了容易记忆的事件,她们可能报告症状仅仅发生在经前期或在经前期出现了症状的恶化。这是症状需要被前瞻性日常评估进行确认的理由之一。如果临床工作者仅仅依赖回顾性的症状,那么鉴别诊断的过程就会变得尤其困难,因为经前期烦躁障碍和其他诊断的症状之间有很多重叠。在鉴别经前期烦躁障碍与重性抑郁发作、持续性抑郁障碍、双相障碍和边缘型人格障碍时,症状的重叠尤其显著。然而有经前期烦躁障碍的个体患人格障碍的概率并不高于那些无此障碍的个体。

激素治疗的使用:一些有中度到重度经前期症状的女性可能正在使用激素治疗,包括激素类避孕药。如果症状发生在外源性激素使用之后,那么可能是由于激素使用所致,而并不涉及经前期烦躁障碍。如果女性停止使用激素,且症状就此消失,那么就符合物质/药物所致的抑郁障碍。

共病

经前期烦躁障碍个体报告最频繁的是之前有过一次重性抑郁发作。在经前期阶段,很多躯体疾病(例如,偏头痛、哮喘、过敏症、癫痫)或其他精神障碍(例如,抑郁和双相障碍、焦虑障碍、神经性贪食、物质使用障碍)可能发生恶化;然而,如果在月经后的间隔期间并无症状消失阶段,则不能诊断为经前期烦躁障碍。这些状况可以更好地解释为目前的精神或躯体障碍在经前期加重。个体的其他精神或躯体障碍只在经前期加重,那么不应给予经前期烦躁障碍的诊断,但如果症状和功能水平的改变是经前期烦躁障碍的特征性表现,并且明显有别于其他现患障碍的症状,就可以考虑额外诊断经前期烦躁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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